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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应知应会(第二辑)①|读懂学校办学定位 凝聚发展共识
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2026-09-02 浏览量:20

当前,学校已进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攻坚阶段。在完成第一期评估应知应会知识普及的基础之上,评估办、新闻办推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系列深度解读报道。本期围绕评估观测点进行系统阐释,进一步厘清各部门、各岗位工作职责,压实工作责任,推动各项评估任务落地执行,凝聚全校力量,全力以赴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。

学校办学定位

1.学校类型定位:

地方性、综合类、应用型大学。

2.发展目标定位:

区域一流应用型民办大学。

3.办学层次定位:

以全日制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体,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,努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,主动融入区域高等职业教育,逐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办学体系。

4.学科专业定位:

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为导向,以文、理学科为主体,积极打造优势特色学科,拓展学科交叉、发展新兴学科,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现代学科专业体系。

5.培养目标定位:

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具有家国情怀、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,专业基础扎实、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
6.服务面向定位:
立足云南,服务边疆,面向全国,为云南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”建设提供人才保障。

我们要怎么做

1.校级领导层面:

校领导班子要准确把握学校办学定位内涵、确立依据,熟知 “1+4” 规划核心内容以及规划与办学定位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,并在各类工作场合主动开展宣讲示范,发挥引领带动作用。

2.中层干部层面:

每位中层干部应能准确回答“学校的办学定位是什么”“本部门工作如何服务学校定位与规划的实现”等问题;应将学校规划目标分解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,体现在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。

3.教师层面:

教师应能准确回答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关问题;应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、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等环节贯彻学校定位要求。

4.学生层面:

学生应了解学校发展方向。



普及评估知识

明晰任务目标

后续将持续推送
评估观测点相关解读
请全校师生关注并付诸实践